办结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
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
【青岛港澳通行证办理时限】内地居民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
相关经验推荐
- 青岛港澳通行证换发,补发需要多久 青岛港澳通行证换发、补发
- 青岛港澳通行证办理费用 港澳通行证的办理费用
- 青岛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流程图
- 港澳通行证办理常见错误示例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通行证办理 河北省运输通行证申领指南
- 扬州港澳通行证办理预约流程 扬州港澳通行证办理预约流程
- 重庆港澳通行证异地办理指南 重庆港澳通行证异地办理指南最新
- 河北省货车通行证怎么办理? 河北省货车通行证可以网上办理吗?
- 襄阳港澳通行证异地签注指南 武汉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 扬州港澳通行证有效期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