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生孩子可以享受广州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吗?

境外与港澳台地区分娩 , 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 但符合以下条件的 , 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1)当月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待遇的在职职工;
(2)境外发生的分娩 , 由用人单位向医保中心申报生育津贴 , 应出示已翻译公证的病历资料 , 其中翻译可在国内任一公证处或有资质的医学翻译机构进行 , 公证可在国内任一公证处进行公证 。如参保人境外分娩 , 且缺少病历资料或病历资料不能反映假期类型的 , 在参保人承诺同意的基础上 , 凭翻译公证的出生证明材料按规定待遇给付生育津贴 。
申请生育津贴的具体时限
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 , 向各医保分中心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
如超时限申请 , 且涉及疫情原因的 , 可由经办人书面说明原因(例如经办人因疫情隔离等) , 医保中心核实后酌情予以办理 。
【国外生孩子可以享受广州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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