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福州市晋安区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公告 2022福州市晋安区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 二 )


4.7月7日:各幼儿园通过LED、园公示栏等方式向家长公示符合电脑摇号条件的幼儿名单 。
4.7月8日:全区幼儿园统一进行电脑派位,各相关幼儿园随机抽取1-2名家长代表到派位现场参与派位 。
(1)当日福州市教育局在福州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五城区幼儿园的摇号结果 。
(2)各幼儿园当天在园外信息公开栏或幼儿园大门口公示本园拟参加体检新生名单(包括摇号结果名单)和周边尚有空余学位幼儿园的建议名单,有条件的幼儿园同时在线上平台发布 。
(五)招生管理
1.各幼儿园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计划,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
2.各级各类幼儿园需将招生计划、招生公告或简章于6月23日上报区教育局备案,不得进行不实宣传 。
3.各级各类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并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并负责制定招生办法,明确招生工作步骤,遵照招生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 。
4.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
5.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原则上优先招收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区户籍的幼儿,如有余额也可招收非本区户籍幼儿 。
6.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
(六)主动公开
1.区教育局于6月10日在晋安区政府官方网站“教育专栏”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
(1)2022年晋安区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本区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办学性质、示范园等级、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派位比例、收费标准等;
(3)本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示范园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4)本区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于6月25日—7月1日(7天)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醒目大门口发布招生公告,同时接受招生电话咨询 。
四、其他事项
1.幼儿园收费应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不得违规收费;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2.各幼儿园在开展招生工作时,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厌战、不松懈,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把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
3.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要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安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
材料下载:
附件1 2022年秋季晋安区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信息表.pdf
附件2 2022年秋季晋安区普惠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pdf
【2022福州市晋安区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公告 2022福州市晋安区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附件3 2022年秋季晋安区非普惠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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