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州市仓山区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仓山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仓山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教幼〔2022〕2号)精神,结合仓山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及趋势,现就仓山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0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 。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下同),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
0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 。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 。
03、坚持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的原则 。各幼儿园应根据本幼儿园服务辖区内的适龄人口数及本园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要精心谋划,稳步推进招生工作 。
04、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 。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幼儿园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
05、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各幼儿园应在幼儿园网站或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以招生公告等形式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今年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
三、招生方式
01、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仓山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和政府购买普惠性幼儿园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 。30%的招生学额采取家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70%的学额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
02、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及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
四、工作要求
(一)招生计划
各幼儿园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包括招生计划人数、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于6月22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
(二)报名条件
01、年满三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
02、参加公办幼儿园及政府购买普惠性幼儿园30%学额电脑派位的幼儿必须是户籍在各幼儿园划定的服务辖区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
03、公、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对象以各幼儿园招生公告为准 。
(三)招生管理
01、各幼儿园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
02、随机派位:相关幼儿园负责接收、审核报名材料,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录入幼儿园招生派位系统,全市统一进行电脑派位 。
03、自主招生: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原则上优先招收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区户籍幼儿,如有余额也可招收非本区户籍幼儿 。各园应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后,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名单 。
04、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园 。
05、各幼儿园需将招生公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上报区教育局备案,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公示制,不得进行失实宣传、不违规收费 。
(四)招生服务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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