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对象+要求

【泰山区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对象+要求】泰山区企业新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
申报对象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泰山区企业首次就业,符合以下范围之一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1.毕业两年内在泰山区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2.经教育部等部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THE、QS、U.S.News)中排名前200名的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 。
泰山区企业指纳税关系在泰山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泰山区的非中介企业 。
申报条件要求:
1.补贴人员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首次就业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企业实际工作服务,企业须为其在市直或泰山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