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杭州萧山人才租房补贴资格申请通告( 二 )


6.在申报单位缴纳的6个月以上社保清单(萧山区社保)或个人6个月以上所得税证明(完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近期缴纳税收证明) 。
7.在萧人事档案证明(未有社保缴纳证明的人才提供) 。
8.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
以上材料除《申请表》外 , 只需在系统上传提交 , 不需要再提供纸质材料 。
(四)申报流程
1.人才分类认定 。申请人通过用人单位登录“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https://rc.hzrs.hangzhou.gov.cn/ )或“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https://rc.xiaoshan.gov.cn/) , 按要求申请人才分类认定 , 取得《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或《杭州市萧山区F类人才认定书》 。
2.个人申请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https://rc.xiaoshan.gov.cn/)中的“租房补贴资格申请”模块进行申报 , 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 上传申请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打印系统生成的《杭州市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租房补贴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租房补贴资格申请表》) 。已婚人员的《租房补资格贴申请表》须先送配偶单位审核盖章) 。
3.用人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 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天 , 公示无异议的 , 用人单位通过申报系统报送受理部门(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报送区教育局、区卫健局 , 其他用人单位报送萧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 并按时间将《租房补贴资格申请表》原件一份报送至受理部门 。
4.部门审核 。受理部门、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对人才提交的资料和住房情况进行核查 , 并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
5.资金兑付 。公示无异议后 , 由区住建局负责兑付资金 。
已取得有效租房补贴资格人员不需要重新申请 。
二、其他
1.无租房人员不接受申请 。
2.如有政策调整 , 按新政策实施 。
3.取得租房补贴资格人员 , 因自身原因 , 不按要求办理租房补贴发放的 , 不得再申请 。
4.未尽事宜 , 以职能归口相关部门的解释为准 。
咨询电话:
区人才服务中心:83587890
区住建局:82375726
附件:未婚申明具结书/data/uploads/articles/file/20230201/20230201145457_9664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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