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独招生简章( 五 )


6、A类考生只能在A类计划专业中调剂专业录取;B1类考生只能在B1类计划专业中调剂专业录取;B2类考生只能在B2类计划专业中调剂专业录取 。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预录取资格:
1、不按规定参加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体育测试的考生;
2、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舞弊考生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第三十条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完全一样,只是考试形式不同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当年普通高考(含职高对口升学考试)、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不能转校学习,不能转专业,特殊情况须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一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 。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www.hnyszy.com.cn及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731-22713079、22713066、22713033查询 。
第三十二条 日程安排表
1、第一志愿考生: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独招生简章

文章插图
2、第二志愿考生: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独招生简章

文章插图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考试结束及录取结束后,我院第一时间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
第三十四条我院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禁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严禁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 。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院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
第三十五条 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拨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及时受理并查处单招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731-22713086,22713002) 。
第三十六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 。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院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 。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实行按年学费标准收取 。
第三十八条 学院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院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
第三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十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
第四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 。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