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独招生简章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结合学院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地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盘龙路88号 。
第三条 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
第五条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七条 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院21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 。
第九条 根据我院单招考试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申报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1800人,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和体育特长考生的招生计划分别20人 。
第十一条 我院2023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总数为1800人,学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具体招生各专业人数及学费标准见下表: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独招生简章

文章插图
备注:C类体育特长生和D类退役军人单招计划各20个,考生可在单招专业内任选适合自己的专业填报;该两类生源录取后不单独分班,与其他类生源采取同样的集中全日制教学进行管理 。
说明:
1、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学院将以参考人数为基数,按各类别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
2、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可填报所有单独招生专业,职业院校对口考生建议填报对口或者相近专业,但不限制对口类别 。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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