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2年高职 湖南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与院校( 二 )


测试地点原则上只设在单招高职院校校内 。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置考点的 , 须征得当地市(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教育(体)局同意 , 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异地考点由所在地市(州)教育局负责安排在当地高职院校或市(州)政府所在地的标准化考点 。高职院校应制定详细的异地组考工作方案 , 与考点签订组考协议 , 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义务 。高职院校应落实异地组考的主体责任 , 成立由院校相关领导担任考点主考的工作机构 , 关键岗位的工作须由院校在职在编人员承担 , 组考要求和考试时间须与校内考点一致;组考工作方案须报送考点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 并接受其业务指导 。
各高职院校要主动与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沟通汇报 , 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 , 参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 科学合理安排和布置考场 , 加大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力度 , 加强对涉考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 。
五、录取备案
今年单独招生录取备案工作于4月27日前全部完成 , 分三步进行 。
(一)成绩报送 。各高职院校须于4月2日前登录“招考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 , 报送所有参加单招测试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 。
(二)录取确认 。4月6日 , 各高职院校通过“院校子系统”下载一志愿参考考生信息 。4月11日-12日 , 完成一志愿考生录退确认操作 。4月13日 , 下载二志愿参考考生信息 。4月15日 , 完成二志愿考生录退确认操作 , 确定全部拟录取考生名单 。
(三)办理备案手续 。各高职院校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 , 于4月25日前在网上远程确认录取名单 , 并打印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报表和审核后的录取考生信息报表 , 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2238867943@qq.com) , 连同单独招生录取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人数、确认人数、参考人数、录取人数、五类社会人员报考人数统计表、拟录取名单公示网址和网页截图、以及执行相关录取规则的责任说明等)一并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 。4月27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完成备案手续 , 备案完成后 , 各高职院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六、工作要求
1.各高职院校要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切实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 , 规范管理 , 确保考试安全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要严格按照本校公布的单独招生录取规则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 , 同时负责做好已报名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 。
2.各高职院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 , 将拟录名单在本校网站进行集中公示 , 时间不少于5日 , 未经学校公示或无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
3.单招录取备案结束后 , 各高职院校不得对拟录取名单进行调整 , 录取完成后如有计划空余 , 不再组织补录 。各高职院校须于4月27日前向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报送本校单独招生工作总结 。
4.各高职院校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 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 ,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 确保单招考试安全 。
5.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 , 采取严格措施 , 杜绝试题失密、泄密 , 严防替考及其它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要大力宣传单独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 , 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查处;涉嫌违法的 , 由考点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各高职院校应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违纪作弊的考生名单(含相关材料)报我院纪检与督查处 , 由我院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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