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清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 , 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 部分地区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 , 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 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同意 ,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基础上 , 现将近期最新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强居民的合理流动管理
本市居民 , 非必要不前往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 如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或到过有疫情发生的城市 , 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 自觉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非必要不出省 , 确有必要出省须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凡是2021年5月23日以来 , 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且未做核酸检测的市民 , 请尽快主动到附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 。
二、落实人员活动管控措施
严格落实人员活动管控措施 , 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 , 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 , 确需举办的 , 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 , 压缩线下规模、控制人数 。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实行错峰、测温、核查粤康码、佩戴口罩 。卡拉OK、电影院、室内体育场馆、酒吧、洗浴中心等密闭场所严格控制人流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核查粤康码、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 , 防止人员过度聚集 。
三、强化餐饮场所管理
餐饮场所提倡打包 , 减少堂食 , 每个包房不超过10人 。严格做好餐饮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体温检测和做好登记 , 工作期间务必保持清洁卫生、佩戴口罩 。严格做好用餐人员的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核查粤康码措施 。顾客非用餐时佩戴口罩、用餐时保持距离 。使用公筷公勺 , 防止交叉污染 。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精神卫生、养老、福利、母婴类服务机构及监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铁路、公路客运站、港口等站场落实口罩必戴、体温必测、健康码和行程卡必查等疫情防控措施 , 督促进站旅客做好个人防护 。对候车场所、交通工具等及时落实预防性清洁消毒措施 。
五、科学做好个人防护
科学做好个人防护 , 做到常通风、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 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 , 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 。
清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清远市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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