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2022天津财经大学招生简章研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0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 。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组建,并汇聚了一批华北、东北高校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专家学者 。校园占地近1400亩,全日制在校生15800余人,是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也是天津市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 。
学校为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单位 。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和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形成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以及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序列 。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3门课程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课程 。
学校不断深化国际合作办学,是我国最早拥有与国外合作举办学历教育并授予美国MBA学位资格的院校之一,MBA项目、EMBA项目通过AMBA认证;同时是英国公认注册会计师协会(ACCA)首批在我国设立的两个“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考试中心”之一,被授予白金级教育机构;学校与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能源金融)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英国、美国分别合作建立孔子学院 。
多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 。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承“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理念,弘扬“不息为体、尚勤致精、日新为道、经世济民”的天财精神,踔厉奋发,作育英才,积极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优良的文化传统和严谨的校风学风,建校以来为国家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十万余名财经管理和相关领域专门人才 。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按照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坚持提高质量、突出特色、创新驱动的发展原则,落实秉持发展新理念、打造育人新格局、聚焦学科新方向、构建培养新体系、提升治理新效能五大发展任务,全面推进“新财经”建设,着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面向全国31个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编制本校招生来源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信息;学校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 。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定的原则,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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