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参保人员门诊慢 河北廊坊职工医保门诊

一、申报流程
(一)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小程序申报端)
“河北智慧医保”是由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设计开发的微信小程序,便于全省参保人在手机端自助查询、办理个人医保业务,目前已上线的功能有查询参保信息、缴费及交易信息、办理门诊慢(特)登记 。
方式一:参保人可通过点击“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下方的“河北智慧医保”进入小程序 。
方式二:微信搜一搜“河北智慧医保” 。
1、门诊特殊疾病申报流程
个人网厅账号登录,如没有账号先进行“新用户注册”登录进去后进入河北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进入“申报平台首页”界面,进行实名认证后,选择业务办理“门慢门特申报”进入,点击“慢性病申报”(原定期申报病种)或“特殊病申报”(原随时申报病种) 。
第一步选择是“本人申报”或“为他人申报”后,点击阅读提示 。
第六步医院审核 。
注意:请您在30天内带相应材料到选定的医院院进行认定,逾期需要重新申报
2、申报查询进入“申报平台首页”界面
方式一:进入“历史查询”界面查看申报进度 。
方式二:点击“申请认定中”列表查看申报进度 。
(二)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
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中找到便民服务,然后点击进入个人网厅,用“医保电子凭证”或“个人账号登录”,进入页面再点击“我要办”中的“门诊慢特病申报” 。
第一步阅读提示后,选择是“本人申报”或“为他人申报”,填写患者身份证号 。
第二步选择是否为特殊人员 。
第三步门慢门特申报信息选择是“慢病”或“特病”,再选择申报病种,认定医院,认定科室 。
第四步确认患者信息以及申报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完成 。
(三)上传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注册,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同时上传申报人身份证照片、诊断证明原件、原发病历资料及能佐证所申报病种在医疗机构病史资料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病案室印章),病史资料应包含首页、出入院记录、辅助检查单、化验单等;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报人不自主选择的,认定系统将为其分配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应科室);填写完整提交
(四)初审初审医师严格核对参保人身份信息,并按照认定标准进行初审,确需到现场进行认定的,由初审医师通过认定系统告知申报人,对系统显示不能到现场认定的特殊人员,应对其上传资料及时客观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符合认定标准的,在认定系统中确认后,线上提交给复审医师;不符合的,在认定系统中填写不予认定理由;申报资料不支持认定,需进一步补充检查的,应在认定系统中填写补充检查的相关信息,申报人补充后,重新上传申报(受理时间顺延) 。初审医师应在受理申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认定工作 。
(五)复审复审医师在初审医师提交初审意见后进行复审 。复审医师应结合初审意见线上审核,符合认定标准的在认定系统进行认定确认;不符合的,填写不予认定理由;复审后及时提交 。复审医师应在初审医师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认定工作 。
(六)认定结果查询和待遇享受申报人(或代办人)在受理后,通过认定系统实时查询认定进度和结果 。认定之日起,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
二、廊坊市(区)内门诊特殊疾病网上评定定点医疗机构:
廊坊市人民医院、廊坊市中医医院、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廊坊市博康精神病医院、廊坊市广阳区医院、廊坊市安次区医院、廊坊开发区医院、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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