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哪些人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宁夏哪些人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答:按照《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0〕20号) , 有12类登记失业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 包括: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部队随军家属、复员退伍军人、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低保家庭人员
【宁夏哪些人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 , 非个人原因未就业并已在我区进行失业登记的各类人员 , 符合条件的 , 可享受一对一就业指导、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就业援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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