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宿迁市黄码孕产妇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告


关于公布宿迁市黄码孕产妇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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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妇幼健康体系要织牢母婴安全服务网络,优化孕产妇的就诊流程 , 完善孕产妇在就诊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 预防发生院内交叉感染,最大限度地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 。
二、核酸检测阴性、健康码为黄码或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孕产妇原则上在市、县两级定点救治医院(名单见附件1)接受服务 。
三、如遇核酸检测阳性的孕产妇,由收治的定点医疗机构闭环转诊至市传染病医院 。孕产妇在转诊至传染病医院前产程已发动或急需终止妊娠来不及转运的,辖区定点医院应当做好隔离防护措施 , 在产妇分娩后及时评估产妇健康状况,确认安全后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落实后续治疗措施 。
四、本土疫情期间,高风险区域内临产、急产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就诊的孕产妇,拨打“120”急救指挥中心电话,由“120”急救指挥中心负责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进行救治 。
五、本土疫情期间,高风险区域内非急诊住院分娩或定期接受产前保健的孕产妇,由所在属地负责闭环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 全程实行闭环管理 。
六、各地要为孕产妇看病就医开辟绿色通道,对危急重症孕产妇 , 无论有没有核酸证明,医疗机构在医护人员做好防护的前提下,要第一时间收治 ,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拒绝或推诿 。
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宣传教育、信息报告和统筹协调辖区内孕产妇救治工作 。在救治转诊过程中出现定点救治医院通讯不畅等特殊情况 , 联系属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协调(名单见附件2) 。
附件1:黄码孕产妇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关于公布宿迁市黄码孕产妇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告】附件2:妇幼保健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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