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21时起关于调整青岛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11月24日21时起关于调整青岛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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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 , 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24日21时起,将市北区登州路街道广饶路17号、19号、21号、23号,市南区金湖路街道如东路18号金湖小区5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
特此通告 。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21时起关于调整青岛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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