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阴( 三 )


视频剪辑博主是否需担责?
律师:短视频平台无追偿可能
长视频平台有权追责
案件公布后,许多视频剪辑博主也表达了顾虑:他们上传过此类相关二次创作视频,是否也可能面临着被短视频平台追责的风险?未来该如何在法律规范内进行视频创作?
林小明律师分析,视频剪辑博主与短视频发布平台构成的是普通共同侵权,应在各自过错范围内单独承担相应责任 。短视频发布平台承担的并非连带赔偿责任,就是普通侵权过错责任,“因此不存在赔偿后向视频剪辑博主追偿的可能 。否则,被侵权人应当将视频剪辑博主一并起诉 。”
“从权利方起诉的情况来看,其也是追究的短视频发布平台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构成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林小明律师提醒,视频剪辑博主与短视频发布平台在构成共同侵权的情况下,被侵权人(如长视频平台)有权向侵权人进行追责,根据法院最终认定的侵权情况和裁判结果维护自身权利 。
林小明指出,但由于视频剪辑博主众多,且可能其单独表现出的侵权行为及后果并不严重,对于权利人来说,追究视频剪辑博主则需要耗费大量时间、金钱及精力等诉讼成本,易造成诉累,且侵权赔偿额度可能也不大,权利人可能会考虑前述原因而放弃向众多个体追责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发现,目前,短视频平台与影视相关的视频类型多样,如解说评论类短视频、“**分钟看电影”等 。何种短视频类型涉嫌侵权?有何依据?
赵良善律师向红星新闻介绍,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
“在这条规定中,何为‘适当使用’就成为是否侵权的关键因素 。”赵良善律师介绍,评论解说类短视频,其制作者在引用他人影视片段时,重点一般不在于片段本身,而在于通过片段给予公众传达其他重要思想,影视片段仅是为了这个思想表达而服务,是次要性、辅助性的,而非主要性的 。
赵良善律师指出,如果只是简单粗暴地将短视频剪切后拼连,或即使存在解说、评价,但最终传达的关键点仍然是作品本身的内容或主角仍然是原作品 。这种情况下,抖阴,虽然便于他人在较短时间内了解影视作品剧情,“但是其来源、画面、剧情都出自原作品,对原作品造成冲击和影响,显然不属于‘适当使用’,剪辑用户应属于侵权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分钟看电影”此类短视频则已早被有关部门明确定性为侵权 。据新华社报道,2021年4月28日,国家电影局通报,针对当前比较突出的“**分钟看电影”等短视频侵权盗版问题,国家电影局配合国家版权局继续加大对短视频侵犯电影版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剪辑、传播抖阴他人电影作品的侵权行为,积极保护广大电影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2021年,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指出,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 。赵良善律师提醒,视频剪辑主在剪辑他人作品时需慎重,应当做到“适用使用”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蔡晓仪 蓝婧
编辑 官莉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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