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工伤鉴定标准 潍坊工伤认定申报材料


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要求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5.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7.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潍坊市工伤鉴定标准 潍坊工伤认定申报材料】8.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民政部门颁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旧伤复发的确认证明;
9.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0.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向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内需劳动(人事)代理机构确认盖章;
2.乡、镇、街道证明其灵活就业的书面手续;
3.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4.证人证言;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3.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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