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办理指南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一、事项名称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二、服务对象
参保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出国定居、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死亡、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或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
三、政策依据
《威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威政发〔2008〕10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参保人员调离本市时,个人账户资金应一次性退还本人或随同转移 。
四、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医保关系跨统筹区转移或死亡 。
五、申办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医学死亡证明 。
六、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市直:环翠区胶州路7号一楼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社保大厅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荣成市:府西路178号一楼3-5号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乳山市:深圳路10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医保服务窗口;
环翠区:世昌大道3-3海裕城E座2F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医保综合业务窗口;
高区:抚顺路1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社保大厅12-15号窗口;
经区:齐鲁大道66号经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12、13号窗口;
临港区:江苏东路15-1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大厅23-26号窗口 。
2.网上办理:
待开通网上服务后,及时公布 。
七、办理流程
1.参保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借记卡(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证明)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个人帐户资金支付手续 。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
九、监督电话
市直5282876;环翠区5230919;经区5980038;高区5680303;临港区5581892;文登3793739;荣成7595936;乳山6637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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