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具体认定办法

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具体认定办法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和我省规定,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认定具体办法是:
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 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 5 年的,其退休年龄可按 50 周岁执行;达到 50 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 5 年的,退休年龄按55 周岁执行 。
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 55 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 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 55 周岁执行;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 10 年的,按 50 周岁执行 。
【威海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具体认定办法】
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 50 周岁执行企业内部退养的女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内退期间原则上按内退时的岗位认定 。根据本人申请,内退期间也可视同为在工人岗位的时间 。原在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已满 10 年的女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殊工种退休的年限条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从事非公有制经济或失业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亦可按特殊工种的规定办理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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