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细节曝光 通鼎互联前董事被通报批评( 二 )


????而在“利空消息”发出之前的2020年1月13日至1月20日 , 钱慧芳通过姐夫陆某明的账户实施了内幕交易的行为 。
????同花顺数据显示,自2020年1月21日后的5个交易日里,通鼎互联的股票持续下跌,其中有两个交易日出现跌停 。
????“我国《证券法》第五十三条明文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通鼎互联因前董事内幕交易这一违法犯罪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前董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杨兆全对《证券日报》采访人员说 。
????资金及股票买卖多借助亲属账户
????王智斌对《证券日报》采访人员介绍,从过往监管部门查出的内幕交易行为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通常并不会直接通过自己的账户进行案涉股票的交易,而是通过“老鼠仓”进行交易,不过 , 在大数据面前,“老鼠仓”已很难遁形 。
????根据证监会查出的事实,陆某明的账户交易及资金密码由时任通鼎互联融资部经理贺某良掌握,并由其负责具体证券交易操作 。2018年1月份和4月份,受钱慧芳安排,2.124亿元资金自通鼎互联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分两笔先后转入陆某明账户,随后该账户通过大宗交易买入“通鼎互联”股票 。2018年6月26日,陆某明的账户1100万股通鼎互联股票清算冻结前,该账户陆续卖出部分持仓 。2020年1月14日,陆某明账户1100万股“通鼎互联”股票提前解除质押 。2020年1月13日至1月20日,陆某明账户集中、清仓卖出通鼎互联股票 , 成交金额7647.94万元,避免损失1706万元 。同年1月22日,陆某明的账户将出售股票所得资金及部分存量资金转出,共计7697.01万元,其中一部分直接转至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部分资金通过单某、王某自然人账户转至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用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收购 。该股权收购项目直接由钱慧芳统筹安排,包括股权转让合同、第三人股权代持、资金划转调拨等 。2020年2月11日,陆某明账户对应三方存管账户转出700万元至钱慧芳女儿账户 。证据显示,钱慧芳是陆某明账户的实际控制人 。
????上述通鼎互联2019年度预计亏损事项,属于内幕信息 。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9年11月29日,公开于2020年2月2日 。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9年11月29日至2020年2月2日 。通鼎互联董事钱慧芳等人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钱慧芳知悉时间不晚于2019年11月29日 。
????对钱慧芳、贺某良内幕交易“通鼎互联”行为,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没收钱慧芳违法所得1706万元 , 并对钱慧芳处以3352万元罚款,贺某良处以60万元罚款 。对钱慧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并处以30万元罚款 。
????对于上述事项,王智斌分析,除了前董事的内幕交易行为之外,通鼎互联还涉嫌构成虚假陈述 。“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资产减值的内幕信息构成重大事项,并且形成时间不晚于2019年11月29日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该资产减值、巨幅亏损的重大风险,而不是在2020年2月2日才披露相关事项 。”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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