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广州南沙区第二批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 。
(一)单位申报材料
1.《南沙区申报使用2022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 。
2.《南沙区申报使用2022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将人员按重要程度排序,广州南沙人才卡持卡人才在备注栏详细注明 。
3.根据自身条件不同,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重点税源企业:提供企业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300万元(含)以上的完税证明;
(2)招商类企业:提供企业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完税证明;
(3)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的,提供经省、市、区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文件;
(4)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四上”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企业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50万元(含)以上完税证明,新型研发机构及“四上”高新技术企业可提供2021年纳入研发经费统计且研发投入300万元(含)以上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四上”高新技术企业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佐证材料;
(5)人工智能企业、信息和软件服务业企业:提供企业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完税证明;培育库小微工业企业提供企业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50万元(含)以上的完税证明和纳入“小微工业企业培育库”的佐证材料;
(6)建筑业企业:提供企业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完税证明或企业2021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企业的审计报告;
(7)金融服务类企业:提供企业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完税证明;
(8)航运物流类企业:提供企业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50万元(含)以上的完税证明和在南沙区从事经营港口、码头、航运物流的相关佐证材料;
(9)本年度已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四上”企业:提供企业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完税证明;
(10)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及单位有关等级的佐证材料,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完税证明;
(11)民办教育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营利性教育机构提供)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非营利性教育机构提供)、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完税证明;
(12)文化旅游体育机构:1.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机构提供营业执照以及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完税证明;2.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50万元(含)以上的南沙特色民间工艺非遗保护单位、传承基地提供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50万元(含)以上的完税证明和相关认定资质材料 。
(13)农业农村相关企业:市级龙头企业申报/监测完整材料,市级认定文件等佐证材料 。
(14)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提供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50万元(含)以上的完税证明;
(15)进驻并落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园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200万元(含)以上的完税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6)社会组织(不含非营利性教育机构):提供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时间材料,4A(含)以上等级证书,市级(含)以上的行业荣誉称号证书,2021年度审计报告等有关材料 。
4.《申请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承诺书》(见附件3) 。
5.《公示情况表》(见附件4)及内部公示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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