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意见


南京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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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和护理水平,现就进一步完善南京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如下:
补贴对象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无业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 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及以上时间 。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
补贴标准
【南京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意见】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5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40%发放);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无业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精神、智力的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40%发放生活补贴 。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均按13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对其中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内的居家重度残疾人,由社会服务机构提供400元/月·人标准的助残服务 。
资金保障
两项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筹集 。市级对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给予适当补助,其他区补助50% 。
补贴形式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采取由金融机构以打卡的形式发放 。对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内居家重度残疾人的助残服务,由社会服务机构具体实施 。
政策衔接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 不重复享受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
申领程序
 ?。ㄒ唬┦敌凶栽干昵?。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
 ?。ǘ┘岢种鸺渡蠛?。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须知、制式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图等信息,方便申请人知悉办理事宜 。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级残联对残疾人类别、等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 。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要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 。审定合格的由民政会同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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