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医疗报销政策 聊城医保报销对象

聊城医保报销对象如下:
报销对象:
聊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
办理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聊城医疗报销政策 聊城医保报销对象】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社会保障卡;
6、身份证;
7、银行账户 。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
1、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
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
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
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
申请完成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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