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渭城房屋征收实施方案 咸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咸阳市渭城区双泉社区(一二三四组)棚户区改造项目
涉及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2.二级砖木结构房屋标准为砖墙承重,木屋架,松木和杂木檀椽,240 砖外墙,砖或水泥地面,杂木或松木门窗,纤维板或席纸顶棚,瓦屋面 。
(三)砖土木结构房屋根据建筑结构分为两个等级
1.一级砖土木结构房屋标准为两山墙全砖墙,主要砖柱承重,木屋架、松木檀椽,土坯墙充填,砖基,砖或水泥地面,门窗以松木为主,席纸顶棚,瓦屋面 。
2.二级砖土木结构房屋标准为砖基,土坯墙,砖柱或木柱承重,木屋架、松木和杂木檀椽,土坯墙充填,砖地面或三合土地面,瓦屋面,松杂木门窗,席纸顶棚 。
(四)简易房屋根据建筑结构为两个等级
1.一级简易房屋标准为 240 砖墙,砖地面,有檩条,石棉瓦屋面 。
2.二级简易房屋标准为碎砖墙或干垒墙,有檩条,石棉瓦屋面 。房屋等级的确定以房屋结构为主,其中简易结构的厂房、仓库原则上按砖土木一级评定;土木结构的房屋原则上按砖土木二级评定 。
(五)房屋有效宅基地面积和有效建筑面积认定
1.宅基地和宅基地占地面积的认定原则 。宅基地原则上实行一户一院 。对于一户多院的,只认定一院,其余不予认定 。
2.认定的有效宅基地上,一、二层的建筑面积属有效建筑面积 。
三、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一)有效建筑面积房屋综合补贴为 420 元/㎡(全家非农业户口的不享受综合补贴) 。
(二)各类结构等级房屋重置价按以下标准执行
1.砖混一级房屋为 430 元/㎡;二级房屋为 390 元/㎡;三级房屋为 350 元/㎡ 。
2.砖木结构一级房屋为 370 元/㎡;二级房屋为 330 元/㎡ 。
3.砖土木结构一级房屋为 280 元/㎡;二级房屋为 260 元/㎡ 。
4.简易结构房屋为 150 元/㎡ 。
(三)有效宅基地地上三层(含三层)以上及其他房屋按房屋等级给予补偿重置价 。
(四)宅基地地上建筑物不超过2层的,给予适当奖励 。宅基地的补偿:征收时一般按 0.25 亩计算,补偿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有国土资源部门权属证明文件的以文件中确定的实际面积计算;占新不腾旧的旧宅基地在征收时不予补偿) 。在征收该宗集体土地时,宅基地不再重复补偿 。
四、征收房屋装饰及附属物补偿按照《咸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由具有估价资质的机构依据丈量结果,给予补偿 。
五、安置对象及方式
(一)住房安置
1.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每人安置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 。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被征收农业户口人员给予房屋安置:
(1)在征收公告发布前,户籍为所在村组常住人口、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参加村上分配、履行村民义务的 。
(2)原户籍在本地,现已迁出并正在就学的学生(其父母双方户口均在本村)、现役军人(不含军官)、服刑人员 。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征收时可增加相应房屋的安置面积:
(1)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持 2016 年 1 月 1 日前颁发的有效证件及办事处、村委会证明,可增加安置面积 60㎡(独生子女年龄超过 23 周岁的除外) 。
(2)农村户口的双女结扎户持 2016 年 1 月 1 日前颁发的有效证件及办事处、村委会证明,可增加安置面积30㎡ 。
(3)祖遗院落(全家属非农业户口)的继承人可享受 120㎡的安置面积 。
(4)单职工家庭(一头沉)在外人员可享受30㎡的安置面积 。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安置人口: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