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张店区产权型人才公寓申请流程怎么走?

张店张店区产权型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1. 登记: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
2. 初审:
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向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淄博张店区产权型人才公寓申请流程怎么走?】
3. 复审: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人才公寓申请资料进行分类汇总,经张店区委组织部、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对人才资格进行复审 。经审核合格的,纳入综合评分排序范围,不合格的取消排序资格并通知用人单位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按照人才类别,根据《张店张店区人才公寓分配评分标准》,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排序结束后,按照分配房源情况与排序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

4. 公示: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将入围人选和排序结果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纳入选房名单 。
5. 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发布选房通知,根据排序结果组织公开选房, 纳入选房名单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顺序挑选房源并签字确认,选房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无异议后,向已经选房的申请人发放《人才公寓配售确认书》 。
6、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人在选房结束后30日内,持《人才公寓配售确认书》进行合同签订 。申请人持身份证等资料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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