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办理结婚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指南

汕尾办理结婚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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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条件
1.受理婚姻登记机关为原结婚(或离婚)登记经办单位;
2.婚姻登记机关仅对涉台以及涉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出具证明 。(注:民政部将根据今后情况变化对清单中所列国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通知各地民政部门 。)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仅限婚姻登记预约,婚姻登记办理需当事人持证件资料亲自到现场 。
4、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3张
?离婚人士需提供的离婚证件:1、离婚人士提供的离婚证件包括离婚证、法院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证明书、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离婚档案复印件或证明; 2、如果是法院的非终审判决书,须同时提供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书; 3、如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的,须同时提供终审和初审法院的判决书 。
?现役军人需提供:1.现役军人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当事人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3.军人婚姻登记证明需原件 。
?丧偶人士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书、因死亡而注销户口的资料等 。
五、办理窗口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二楼民政专区102-105号/108-109号专窗
办理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S241汕尾城乡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二楼民政专区102-105号/108-109号专窗
办公电话:0660-382821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位置指引:
乘坐6路、103路、106路、112路、116路至深汕中心医院东门(市民服务广场)公交站,步行21米到达;乘坐捷胜线或3路至品清一路公交站,步行742米到达;乘坐3A路至品清小学公交站,步行742米到达;乘坐11路至汕尾火车站公交站,步行1.2公里到达 。
【汕尾办理结婚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指南】六、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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