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四 )


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排序、投档和录取 。
(四)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次普通类专升本院校,可降低专业合格分数线补报志愿 。
(五)专升本免试生(高职(专科)大赛免试学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院依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合格名单和考生志愿按规定进行录取 。
(六)对于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
(七)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规定执行 。
(八)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院校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
(九)录取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考生凭准考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http://gkzy.eaagz.org.cn/)查询录取情况 。
九、其他
(一)录取到本科高校的专升本学生编入相应专业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 。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
(二)专升本学生享受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相同标准 。
(三)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
十、加强统筹,严肃纪律
(一)各有关院校要成立由校(院)长任组长,招生、教务、学生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命题、制卷、考试、录取、体检、疫情防控等工作 。
(二)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要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专升本考试招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报案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三)各招生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章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要公开违规举报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
(四)要全面准确解读专升本工作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 。要加大对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
(五)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最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
附件:
1.专升本准考证号的编排.docx
2.专升本毕业院校名称及代码表.docx
3.专升本地区代码.docx
4.专升本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docx
5.专升本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docx
6.专升本享受文化线和专业线80%政策照顾的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docx
7.专升本专业考试成绩上报表.docx
8.专升本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docx
9.专升本专业考试情况统计表.docx
10.专升本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上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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