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淮安清江浦区石塔湖周边A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石塔湖周边A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切实改善广大居民的生活和居住条件,需对石塔湖周边A地块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 。为保证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现行法规和政策,现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补偿安置对象: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
二、补偿安置依据:
1、《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淮政规〔2020〕1号);
2、《关于淮安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淮住建发〔2011〕67号);
3、《关于印发淮安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估价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淮住建发〔2011〕68号) 。
三、征收补偿安置原则:对征收范围内的合法建筑予以补偿和安置,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合法建筑认定的具体规定是: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执照)的房屋为合法建筑 。
2、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颁布实施,城市规划区内在1984年1月5日之前建设的建筑物均视为合法,具体以市区1985年测绘图为准 。
四、签约期限:自被征收房屋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奖金期为10天 。
五、补偿安置方式:提供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 。
六、补偿安置标准和计算方法
1、房屋补偿:
房屋补偿单价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成新、楼层、朝向、土地性质、建筑面积等因素,结合房地产市场情况,由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房屋补偿款=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房屋评估单价 。
2、生活配套设施拆装费、装潢补偿、附属物补偿和花草、苗木、树木补偿:
按《关于淮安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淮住建发〔2011〕67号)执行 。
3、搬迁补助费:
住宅房屋:每户补助350元 。选择产权调换需过渡的,按两次计算 。
非住宅房屋:
房屋用途
计量单位
补助标准
(元)
备注
商业营业用房
平方米
10
餐饮业按铺面营业面积的70%计算搬迁补助费 。
生产用房
平方米
20
房屋内有重型机械设备或精密仪器搬迁的,补贴标准上浮20% 。
办公用房
平方米
6
含教学、医疗用房、办公设施的搬迁 。
仓储用房
平方米
12
搬迁时实际物资堆储容量不足100%的,搬迁补助费总额按与实际物资堆储容量同比例计算 。
4、临时安置补助费:
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10元 。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360元的按360元补助 。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选择产权调换的:
①过渡时间计算:自被征收房屋腾空交付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止 。过渡时间出现零星天数时,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
②过渡期限:产权调换房屋为多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18个月;产权调换房屋为小高层、中高层建筑(7-18层)的,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30个月;产权调换房屋为高层建筑(19层及以上)的,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36个月 。
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自行过渡的被征收人增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延长时间在12个月以内的,增付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超过12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增付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