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学生入伍当兵优惠政策 唐山退伍兵新政策( 二 )


2.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 共享每年10%左右的公务员定向招录名额 。
3.唐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接收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 。唐山市国有企业拿出每年企业聘用职工总量的5%用于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4. 唐山市拟定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遴选计划时 , 按照不低于当年遴选计划40%的比例用于遴选大学生退役士兵 。
5.退役后可以免费参加退伍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 经考试考核合格的 , 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
6.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 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
7.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 , 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 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 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 。除国家限制行业外 , 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 , 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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