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犯罪 , 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 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 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 , 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 , 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 , 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哪些案件由检察院立案 哪些案件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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