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亳州失业保险政策问答

失业保险政策问答
1.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答: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
2.失业保险费用如何缴纳?
答:单位按照本单位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要缴纳失业保险费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
4..失业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哪些支出?
答:(1)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向其遗属发放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用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5)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金和住院分娩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6)用于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相关支出 。
5.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
6..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有哪些程序?
答:(1)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3)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时到当地人社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4)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5)失业人员按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7..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失业人员应于失业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本期失业保险金申领 。失业人员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自失业之日起两年内申领并说明理由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予补办,失业保险待遇按申领时同期标准执行 。
8.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5年起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
9.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原则上为65%,但应高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10.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方式和时间?
答: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自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
11.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答:(1)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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