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汕头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怎么收取?
答: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可以按月或按季度收取,不得一次性预收超过一个季度的租金 。
【相关阅读】
租赁合同到期前1个月,承租人可提出续租申请,审核流程按第七条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出 。
租赁期间,承租人因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不动产或工作变动等原因离开本市,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 。
【拓展阅读】
【汕头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怎么收取 汕头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怎么收取费用】
相关经验推荐
- 汕头保障房租赁合同期限最新规定 汕头保障房租赁合同期限最新规定图片
- 太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程序 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
- 佛山禅城区有哪些公共租赁住房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 2022南阳市卧龙综合保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公告
- 申请汕头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条件是什么?
- 申请汕头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什么材料?
- 汕头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保障的对象是什么?
- 禹州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资料 禹州公共租赁房网上申请
- 承德廉租房申请 承德平泉市公租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
- 承德平泉公租房租赁补贴申报什么时候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