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3.25 山东省直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暂停服务公告

山东省直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暂停服务公告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 , 省直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停机 , 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 期间将暂停省直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相关医保经办服务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20:00时至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8:00时
二、停机系统及业务影响范围
停机升级系统:省直医保核心业务系统、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系统、双渠道药店结算系统、医保线上服务平台(含掌办、网办系统、自助终端) 。
业务影响范围:省直参保人员门(急)诊就医、门诊大病就医、医保个人账户“一卡通行”业务、住院就医医保联网结算业务、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双渠道药店购药联网结算业务;省直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所有线下业务;省直医保电子凭证消费、单位网办增减员、缴费申报等网办业务、个人网办系统信息查询、“鲁医保”小程序功能使用、爱山东APP等第三方平台医保等相关业务功能使用 。
  三、停机期间业务办理
(一)省直职工参保登记及转移接续
1.暂停办理省直参保单位及职工的基数申报、参保登记、信息变更、人员增减、医保缴费、查询等业务;停机期间到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 , 先收取办事材料 , 注明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 待系统上线运行后再集中办理并电话告知办理结果 。
2. 暂停办理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 , 停机期间暂停办理 , 窗口线下正常受理转入转出申请 , 记录在册 , 待系统恢复后 , 后台统一处理 。
3.暂停向税务部门推送缴费核定和缴费单据业务 。
咨询电话:参保登记 0531-81286743;0531-81286773
税务征缴0531-82617099
(二)省直参保人员就医费用结算
1.普通门(急)诊费用结算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 , 参保人员确需到门诊就医购药的 , 先由个人垫付费用 , 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重新进行结算 。
2.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的门诊慢特病日常用药需要门诊慢特病就医购药的 , 可以在停机前 , 依据病情按照相关规定到定点医药机构提前备药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 , 参保人员确需就医购药的 , 先由个人垫付费用 , 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重新进行结算 。
3.住院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停机期间入院的 , 由定点医疗机构先手工办理医保入院登记手续 , 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及时进行医保登记 。参保人员系统停机期间需出院的 , 可实行延迟结算 , 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再办理出院结算 。
咨询电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0531-81286771
(三)省直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
系统停机期间 , 正常受理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报 , 待系统切换完成后集中审核认定 , 不需再次跑腿 。
咨询电话:省直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0531-81286770
(四)省直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
系统停机期间 , 大厅经办窗口及各掌办、网办途径均无法办理省直参保人员到异地就医(包括省内跨市及跨省 , 下同)备案 , 所有异地联网结算业务暂停 。在停机期间参保人员确需异地就医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1.参保人员停机期间在异地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结算医疗费用均可先自行垫付 , 出院或治疗结束后持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补录或到省直医保经办服务大厅(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按规定手工报销 。因系统停机造成手工报销业务量大量增加 , 手工报销办结时限会适当延长 , 敬请参保人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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