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车辆转籍规定 宝鸡机动车转籍申请流程图解

宝鸡机动车转籍申请流程
登录"交管12123"APP后 , 通过【业务中心】→【机动车转籍申请】 , 进入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流程 , 用户可以为已备案的本人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 , 也可以为购买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 。

宝鸡市车辆转籍规定 宝鸡机动车转籍申请流程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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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户申请成功后 , 转出地车管所制作转籍档案电子化资料 , 转入地车管所收到电子资料后 , 将受理用户的申请 。受理成功后 , 转入地车管所将通过短信告知用户 。车主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料开车前往转入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籍业务 , 无需等待转出地车管所制作转籍电子化资料 。用户也可以先在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 。对于机动车已过检验有效期的 , 需先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
温馨提示:
【宝鸡市车辆转籍规定 宝鸡机动车转籍申请流程图解】一、车主用户确认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 , 需持有居住证) , 未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的 , 转入地车管所不予受理 。
二、机动车状态为“转出、被盗抢、停驶、注销、海关监管、嫌疑车、查封、扣留、达到强制注销标准、强制注销、事故逃逸、锁定、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抵押/质押”的 , 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 , 以及车辆类型、使用性质不符合转籍申请条件的 , 不得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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