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一览( 四 )


2.总成绩核算方法
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7:3权重相加 , 计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
具体算法:
(1)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
(2)初试满分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
3.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方向)为单位 , 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 , 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考生总成绩相同 , 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 , 按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成绩排序) 。
(2)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 , 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 , 开展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
(3)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结束后 ,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由学校收回 。收回的指标按照既定分配原则(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支持优势特色发展、保障建设、满足社会需求)和分配程序 , 由研究生院结合备选生源等实际情况进行再次分配 。
(4)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 , 如有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 , 可按照总成绩排序情况顺延录取 。(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 , 视为自愿放弃 , 不予录取) 。如没有合格考生 , 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
(5)根据规定 , 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
4.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全日制定向类型的考生和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单独考试考生 , 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所有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日内向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具有本人及用人单位签章的定向培养协议 。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 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全脱产在校学习 ,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 , 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调个人档案 。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 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 录取资格无效 。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 , 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 , 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 , 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 。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 , 一经查实 ,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 , 取消录取资格 , 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
入学后3个月内 , 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 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不合格的 , 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 , 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
九、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 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 , 体检不合格者 , 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 , 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 , 取消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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