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三 )


初审未通过认定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要求:
(1)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
(2)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背面填写网上申报生成的报名号、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由体检医院代收) 。
(3)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供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供有效的居住证;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驻聊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现役军人证、武警证(由体检医院代收) 。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
(5)《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由定点体检医院交认定机构) 。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统校验未通过的,需提交普通话证书复印件(由体检医院代收) 。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交 。
(7)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未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
(8)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
五、疫情防控及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材料提交前须提前了解选定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对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若因疫情原因整体推迟体检及材料提交时间,将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
温馨提示:因疫情防控要求,为方便广大认定申请人,体检时将需提交的照片(背面填写网上申报生成的报名号、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居住地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等装入档案袋内交体检医院 。请认定申请人体检前提前与体检医院联系,了解体检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 。
各县(市、区)认定机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关注各县(市、区)认定公告,(各认定机构网址和咨询电话见附件2),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
(二)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 。其中,验证未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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