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殡葬管理办法 咸阳节地生态安葬申请程序

申请程序【咸阳市殡葬管理办法 咸阳节地生态安葬申请程序】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行事后报账制(按照先安葬后奖励原则实施) 。申请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群众,携带下列材料向逝者户籍所在地镇(街办)民政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咸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申请表(点此下载) 。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非直系亲属须有直系亲属委托书) 。
(三)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
(四)已办理逝者户口注销手续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五)殡仪馆出具的不保留骨灰证明;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出具的骨灰格位存放票据或格位租用协议;公墓出具的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塔葬及骨灰撒散、深埋等安葬费用票据或证明材料;有关部门和单位出具的骨灰撒散、深埋等节地生态安葬证明材料 。
镇(办)民政工作机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报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并发放奖励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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