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第二批次共有产权人才房于3月20日起开始申请购买( 二 )


(一)符合条件的申购人可根据《关于印发浦口区人才安居实施细则的通知》(浦政办发〔2018〕119号)相关规定申请我区人才购房补贴保障 。
(二)符合条件的申购人正在享受人才租赁补贴保障的 , 须在选房结束后一个月内主动办理租赁补贴停止领取相关手续 , 逾期未办理的 , 由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规定停发租赁补贴 。
(三)申购人应如实填写个人及家庭信息 , 并提供相应材料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合同解除等后果 , 责任由本人承担 , 相关流程依据合同执行 。
(四)申购人可以自主选择一次性支付或者贷款的付款方式 , 不同付款方式的购房价格相同 。
(五)申购人应缴纳竞配建房个人产权份额部分的契税 , 并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 , 全额缴纳证载面积应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用 。
(六)自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可上市交易 。购房人根据个人需求提出上市交易申请 , 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配合办理手续 。出售价格应不低于同期市场价格(价格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为准) 。
出售时 , 如已增持全部份额 , 售房收入全部归购房人 , 购房人缴纳全部税费;如未增持全部份额 , 出售时将共有人的份额一起出售 , 售房收入由购房人与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按7:3分成 , 各自缴纳应承担的税费 。
(七)购房人自取得网签备案起8年内未按约定一次性增持政府持有30%产权份额的 , 按合同约定处理 。
(八)本批次房源已交付满两年 , 电气管线、开关插座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过保修期 , 房屋防水、有防水需求的卫生间、厨房、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尚在保修期内 。
五、地址和电话
为方便群众更好地了解本次供应工作有关事项 , 现将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及项目案场的地址及电话公示如下:
(一)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地址:浦口区珠江路10号
电话:025-58539802 , 5828399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 下午14:00-18:00
(二)项目咨询
语山棠花园售楼处(南门进入后右侧电梯直接下负一楼)
地址:浦口区浦云路226号
电话:18013300107
咨询时间:每日9:00-18:00
六、举报电话
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委托南京新景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履行本项目销售实施、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工作 , 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 , 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以上工作均不收取购房人任何服务费用 。
如发现有违规销售或未经授权的中介机构违规操作等行为 , 请拨打举报电话:
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市场科:025-58539802;
【浦口第二批次共有产权人才房于3月20日起开始申请购买】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交易中心:025-58115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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