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政策 广州黄埔区人才租房补贴

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实施规定
第一条为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广佛极点核心区这一目标 , 推动三大平台建设 , 深入实施新时期人才强区战略和“湾区人才”工程 , 保障人才安居乐业 , 结合《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荔住建规〔2021〕1号)的相关规定 , 根据我区的工作实际 , 为做好我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工作 , 特制定本实施规定 。
第二条本规定的补贴对象为符合《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荔住建规〔2021〕1号)所规定的条件 , 经审核后租住荔湾区人才公寓满1年的承租人 。租住人才公寓不满1年的承租人 , 不享受租金补贴的优惠政策 。
本规定中高层次人才和中高层次人才的标准和认定 , 按照区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
第三条已租住我区人才公寓满1年的高层次人才 , 可申请不超过150平方米、最长5年最高100%租金补贴 , 具体标准如下:
(一)区杰出人才:每人每月租金补贴金额按照合同租金的100%计算 , 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二)区优秀人才:每人每月租金补贴金额按照合同租金的90%计算 , 补贴最高不超过7000元;
(三)区精英人才:每人每月租金补贴金额按照合同租金的80%计算 , 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四)区拔萃人才:每人每月租金补贴金额按照合同租金的70%计算 , 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
(五)区后备人才:每人每月租金补贴金额按照合同租金的60%计算 , 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
【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政策 广州黄埔区人才租房补贴】第四条已租住我区人才公寓满1年的中高层次人才 , 可申请不超过90平方米、最长2年不超过50%租金补贴 。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租金补贴金额按照合同租金的50%计算 , 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人才仅能申请所租赁的我区人才公寓的租金补贴 。如同一单位有符合条件的2位人才合租一套人才公寓 , 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米 , 每位承租人的补贴面积不超过应享受面积的80% 。如是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赁一套人才公寓 , 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 补贴面积不超过每位承租人应享受面积累加值的80% 。
第六条申请时间 。
每年4月和10月开放申请 。按照合同签订日期起算 , 租住每满1个年度后 , 须在最近的申请期进行申请 。租住人才公寓满首个年度后 , 自第2个年度起 , 无论租住是否满1个完整年度 , 每次申请均需在完整年度期满时进行 , 且须在最近的申请期进行申请 。
第七条申请程序 。
(一)申请 。承租人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 , 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
(二)预审 。用人单位对承租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 , 确保材料完整、真实 , 并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
(三)初审 。承租人或承租单位将申请材料提交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 相应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
(四)复核 。承租人或承租单位将申请材料递交区人力社保局受理窗口复核 。承租人或承租单位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 , 按规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 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不予受理的 , 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对于受理后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材料 , 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如有特殊情况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区人力社保局复核通过的 , 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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