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合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 , 结账时凭身份证(户口簿)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居民医保基金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基层普通门诊 。参保居民在参保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 生的普通门诊费用 , 医保基金按照60%比例支付 , 单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元、20元 , 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50元/人 。【合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二)大额普通门诊 。在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含慢特病门诊以及健康体检、疫苗等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 , 单次达到200元且年度累计超过500元的 , 超过部分医保基金按照60%比例支付 , 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 2000元/人 。在市内跨县(市)域发生的大额普通门诊费用 ,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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