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生育津贴是给单位还是个人

【南通生育津贴是给单位还是个人】生育津贴是国家先发给单位 , 然后再由单位发给个人的 。生育保险指劳动者和单位缴纳满一定期限的社保后 , 若劳动者因为生育子女而导致不得不暂时中断劳动时 , 国家和社会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 , 比如给付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 。其中 , 生育津贴会由国家先发给企业单位 , 再由企业单位发放给劳动者 , 若是生育津贴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 , 则差额部分还需要由企业补齐 。
拓展信息: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 , 延长产假60天 , 达到158天” , 请问生育津贴有调整吗?
据了解 , 省相关部门正研究调整我省生育津贴支付期的相关规定 。
目前 , 南通仍执行省规定 , 对生育的参保职工按128天发放生育津贴 , 下一步 , 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 , 研究出台相关落实意见 , 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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