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农村养老金领取标准表 烟台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

烟台居民养老保险
自2022年7月1日起,烟台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 。调整后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为: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开发区每人每月207元,高新区每人每月197元,其余区市每人每月160元 。【烟台农村养老金领取标准表 烟台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
待遇计算方式
60周岁参保人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基础养老金
待遇计算温馨提示: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行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每月加发1元的基础养老金,因此,长缴多得;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等积累额越大的情况下,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数额越大,因此,多缴多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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