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官方原文】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初中学校,有关民办中学:
为做好2023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学科考试工作,根据《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学科考试实施办法》和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体安排等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考试时间和对象
考试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
考试对象:2023年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及外地回青、往届生 。
二、考试范围
依据七年级-九年级(莱西市六年级-九年级)现行音乐、美术(书法)教材范围,考查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对教材应知应会内容的掌握 。
三、考试办法
艺术学科的考试,由过程评价和专项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过程评价成绩占30%,专项测试成绩占70% 。
(一)过程评价
由学校在每学期末以艺术素质测评的方式,对学生课程学习、课外活动、基础知识和技能、校外学习、艺术特长等予以评定 。过程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为每个学生各学期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值乘以30%作为过程评价的最终成绩 。
(二)专项测试
专项测试采用上机考试的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 。
考试题型:选择题、判断题 。
音乐、美术(书法)学科各50分,满分100分,两科总得分乘以70%作为专项测试成绩 。
四、成绩运用
艺术学科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60分(含)以上为合格等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
普通批录取时,第一、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的各类招生班,所录取考生的艺术(音乐和美术)科目须达到合格等级 。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的各类招生班,在第一、二、三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艺术(音乐和美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
五、免考及其他特殊政策
(一)免考范围及其他特殊政策
1.初中学段代表学校参加青岛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艺术(音乐和美术)展演活动,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项的学生,该类别学科(音乐或美术)专项测试成绩为满分,该类别学科(音乐或美术)可予以免考 。
2.因视力、听力低弱或丧失以及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音乐、美术课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审核认定后,该类别学科(音乐或美术)考试成绩为合格等级分数 。
3.往届考生和外地回青考生,其艺术学科考试成绩按专项测试实际得分计算成绩 。
(二)免考申请时间及程序
1.申请免考的考生填报《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学科免考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报获奖证书(初中学段取得)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就医病历)或市级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2.各初中学校于3月30日前完成免考资格审查,并在醒目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
3.各学校完成上述工作后,于4月7日17:00前将本校免考考生名单、免考生《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学科免考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主管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
4.4月11日17:00前,各区市教体局将审核通过的所辖学校的《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学科免试名单汇总表》(附件2)原件和电子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用于相应科目的免考成绩认定 。
六、模拟演练安排
正式考试前组织全市模拟演练,各区市和各初中学校要确保所有考生及时进行上机练习 。模拟演练原则上要求学生在本校进行 。具体安排参见《2023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科目模拟演练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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