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嘉兴收养登记落户办理指南 嘉兴收养孩子

2022嘉兴收养登记落户办理
一、办理条件:
儿童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或打拐解救的被拐卖儿童的,应当凭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一)弃婴(儿童)入院登记表或弃婴(儿童)基本情况证明;
(二)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三)暂时未找到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寻亲公告 。
儿童福利机构首次申报弃婴(儿童)户口登记的,需要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
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后,未成年被收养人已办理户口登记的,收养人凭《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可以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未成年被收养人的户口迁入登记 。未成年被收养人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随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当事人私自收养弃婴(儿童)但不符合收养登记条件的,可以转拟落户地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以“非亲属”关系在当事人户内办理该弃婴(儿童)的常住户口登记 。
二、所需材料:

【2022嘉兴收养登记落户办理指南 嘉兴收养孩子】(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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