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2023年中考招生录取政策 威海2023年中考招生录取政策解读( 四 )


(四)指标生分配办法 。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威海实验高中将普通生计划总数的85%作为指标生计划数,按照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和考生数各占50%权重的原则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
划定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普通生录取资格线前,需确认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完成情况,在指标生平均分数线下12分内仍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从学校调出统一调剂使用 。
(五)录取顺序 。
录取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26日 。录取时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1.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
2.威海三中、威海四中;
3.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生;
4.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学校、威海临港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威海紫光实验学校、威海天立高级中学 。
各有关高中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科技创新特长生安排在同批次普通生之前录取,未被录取的可参加普通生录取 。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安排在威海四中美术特长生之后录取 。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 。威海市域外普通高中不得在威海市招生 。
(六)报到程序 。
6月27日16时公布录取结果,7月1日至2日报到 。达到录取分数线并同意入学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经学校确认无误后领取正式入学通知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入学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
各招生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 。学校要及时组织新生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各学校要在考生报到结束次日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考生报到情况,并上报考生放弃入学资格的相关理由 。
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于8月25日前将审核认定的录取结果(含自主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依据录取信息库办理普通高中学籍注册手续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要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维护教育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引导,让家长和考生了解政策、理解政策 。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召开以中考招生政策为主题的初四考生全体家长会,解读中考填报志愿和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对于因政策解读不清引起学生、家长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及区市,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要严格招生录取程序,加强对各部门、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坚决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要坚决制止泄露考生信息、传播考试成绩、扰乱招生秩序等行为,确保圆满完成今年中心城区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 。
(二)落实职责分工 。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中心城区高中招生考试的组织、评卷、成绩汇总和录取工作;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负责考试的命题制卷和考试情况分析,参与评卷工作;基础教育科参与中心城区高中科技创新特长生的考试及录取工作,监督中心城区高中计划执行情况并按规定注册学籍;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参与中心城区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高中艺体特长生(含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的考试及录取工作,监督特长生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财务审计科负责将考试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政策的宣传;组织科负责全程监督并协调纪检部门参与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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