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24时关于新增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大渡口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大渡口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9日24时起,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范围
大渡口区双山路以南,钢花路(袁茄路)以西,八桥街以北的区域 。(详见附图)
11月9日24时关于新增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大渡口区内环快速路以内,钢花路(袁茄路)以西,八桥街以南的区域 。(详见附图)
11月9日24时关于新增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大渡口区内环快速路以内,钢花路(袁茄路)以东区域 。(详见附图)
11月9日24时关于新增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大渡口区双山路以北,钢花路(袁茄路)以西的区域 。(详见附图)
11月9日24时关于新增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二、防控措施
(一)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
【11月9日24时关于新增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二)临时管控时间暂定3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
(三)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 。保供餐饮企业只能提供外卖,不得提供堂食 。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
(四)做好心理疏导,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
(五)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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