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生户口怎么申报? 宿迁出生户口怎么申报医保

户口申报:
1、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 , 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 , 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 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
2、非婚生育出生的人员 , 出生医学证明上有父亲、母亲信息的 , 应当由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凭父母扶养协议或者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出生医学证明、直接扶养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 , 向拟落户人员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亲落户 , 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3、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子女 , 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
【宿迁出生户口怎么申报? 宿迁出生户口怎么申报医保】办理地点:
公安户籍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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