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金华武义2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武义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需要参加武义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按照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武义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
武义县教育局负责本县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
二、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在武义县的社会人员;
2. 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 部队驻地在武义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 普通高校本届毕业班学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
三、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二)考试要求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就读高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经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第(六)条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
四、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政策咨询
如有政策疑问,可向武义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9-87626833)(法定节假日暂停咨询服务) 。申请人请用钉钉扫码加入“2023年武义县教师资格认定钉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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