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绍兴嵊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2022年下半年绍兴嵊州市教资认定指南如下: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在嵊州市内的社会人员;
2.持有嵊州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在我市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在绍兴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和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4.在嵊州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就读高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
4.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 。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市区居住的可按电子居住证上实际居住所在区办理)、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
三、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绍兴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区、县(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继续下放一批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绍政发〔2016〕35号)精神,为进一步方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办事,市级权限(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下放区、县(市) 。绍兴市教育局在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等设立现场确认点,各确认点负责实施现场确认、体检及资格证发放等事项 。
四、认定程序
1.报名
(1)网上申报时间:10月9日至28日(其中15日至23日网站关闭) 。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具体操作可参阅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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