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调剂公告

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调剂办法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 。学校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要求和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实施 。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三)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英语一和英语二视为相同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视为相同科目 。
【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调剂公告】
(五)同等学力考生调剂需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相关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通过CET-4级(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不能跨专业报考;
3.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
(六)符合调剂专业学术条件要求 。
三、调剂政策
(一)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任一个发生变化,即视为“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
(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
(三)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
(四)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向专业学位专业调剂,不接受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向学术学位专业调剂 。
(五)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考生可申请向非全日制专业调剂,不接受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向全日制专业调剂 。
(六)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 。按照奖助学金有关政策,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不发放奖助学金 。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相关专业要求 。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出申请,通过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与其他申请同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学院要求进行排序,择优复试 。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接受专项计划调剂普通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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